山东世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山东世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满刚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鲁0113执保915号 申请保全人:***,男,1985年1月3日出生,汉族,住沈阳市康平县。 被申请人:山东世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济阳区济北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男,1980年8月22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长清区。 申请人***于2019年12月16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山东世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3万元或相应价值的财产进行保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保函为***的上述财产保全提供担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山东世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3万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117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书记员车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