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建联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日照金辉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鲁1103执恢40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中建联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03月1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日照金辉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91000元。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于2020年03月12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经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被执行人主动缴纳执行案款,现申请执行人已被执行人履行完毕法律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结案。经审查,该申请合法,应予准许。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或第(4)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山东中建联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03月1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日照金辉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一案予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