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乾丰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乾丰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云和县元和街道霞晓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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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1125执306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乾丰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25570555710L。
法定代表人:武旭春。
被执行人:云和县元和街道霞晓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住所地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2331125355373930H。
法定代表人:杨克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乾丰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云和县元和街道霞晓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工程款604213元及利息71553元,共计675766元,被执行人已经全部履行完毕,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