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黔0123执14号
湖北中夏建设有限公司、平阳县第三建筑安装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湖北中夏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平阳县第三建筑安装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黔0123民初2807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湖北中夏建设有限公司于2022年01月0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平阳县第三建筑安装公司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并承担了申请执行费788.00元,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