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联合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1426执保501号
河南圣源线缆有限公司:
你单位与被申请人河南联合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根据本院作出的(2021)豫1426民初4863号民事裁定书,执行标的为900000元。经本院查询,现已实际保全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河南联合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在中信银行郑州经开区支行(账号为:81×××52_000001)的银行存款28098.57元,控制限额为500000.00元,其名下在中国银行洛阳体育场路支行(账号为:25×××87)的银行账户,控制限额为200000.00元,期限为一年。
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