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顺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某某、湖南顺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湘0624执2319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90年4月6日出生,住湖南省湘阴县。
被执行人:湖南顺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岳阳市岳阳楼区巴陵中路泰和商业广场七楼。
法定代表人:李祖芳,系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湖南顺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1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1)湘0624执2319号一案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李新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杨 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