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湘0602执保592号
申请人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住所地岳阳市。
法定代表人姜卫其,该行行长。
被申请人岳阳奥米茄陶瓷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罗芳丽,职务不祥。
被申请人岳阳强敏广告有限公司,住所地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肖强。
被申请人肖强,男,1969年7月28日出生,汉族,住岳阳市岳阳楼区。
被申请人孙桃香,女,1980年2月3日出生,汉族,住岳阳市岳阳楼区。
被申请人岳阳沪瑞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徐三明,职务不祥。
被申请人徐三明,男,1978年9月12日出生,汉族,住岳阳市岳阳楼区。
被申请人叶辉,女,1975年9月25日出生,汉族,住岳阳市岳阳楼区。
被申请人岳阳市开发区柯唯咖啡行,经营场所湖南省岳阳市开发区。
经营者刘建海。
被申请人刘建海,男,1981年9月9日出生,汉族,住华容县。
被申请人莫吉玲,女,1982年11月19日出生,苗族,住华容县。
被申请人岳阳市亚细亚工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岳阳经纪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胡建华,职务不祥。
被申请人胡建华,男,1962年11月7日出生,汉族,岳阳市岳阳楼区。
被申请人李咏梅,女,1970年3月10日出生,汉族,住岳阳市岳阳楼区。
被申请人岳阳市博美广告装饰有限公司,住所地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刘建国,职务不祥。
被申请人岳阳博美防水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周丽君,职务不祥。
被申请人刘建国,男,1968年2月13日出生,汉族,住华容县。
被申请人周丽君,女,1967年12月27日出生,汉族,住华容县。
被申请人湖南迈清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詹景春。
被申请人詹景春,男,1979年2月7日出生,汉族,住岳阳市岳阳楼区。
被申请人罗芳丽,女,1981年11月30日出生,汉族,住岳阳市岳阳楼区。
关于申请人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与被申请人岳阳奥米茄陶瓷发展有限公司、岳阳市亚细亚工贸有限公司、胡建华、李咏梅、岳阳市开发区柯唯咖啡行、刘建海、莫吉玲、岳阳市博美广告装饰有限公司、岳阳博美防水科技有限公司、刘建国、周丽君、、湖南迈清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詹景春、罗芳丽、岳阳沪瑞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徐三明、叶辉、岳阳强敏广告有限公司、肖强、孙桃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申请人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于2019年6月20日向本院提交申请,要求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岳阳奥米茄陶瓷发展有限公司、岳阳市亚细亚工贸有限公司、胡建华、李咏梅、岳阳市开发区柯唯咖啡行、刘建海、莫吉玲、岳阳市博美广告装饰有限公司、岳阳博美防水科技有限公司、刘建国、周丽君、、湖南迈清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詹景春、罗芳丽、岳阳沪瑞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徐三明、叶辉、岳阳强敏广告有限公司、肖强、孙桃香银行存款2950000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同等价值的财产。
经审查,本院认为,申请人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岳阳奥米茄陶瓷发展有限公司、岳阳市亚细亚工贸有限公司、胡建华、李咏梅、岳阳市开发区柯唯咖啡行、刘建海、莫吉玲、岳阳市博美广告装饰有限公司、岳阳博美防水科技有限公司、刘建国、周丽君、、湖南迈清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詹景春、罗芳丽、岳阳沪瑞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徐三明、叶辉、岳阳强敏广告有限公司、肖强、孙桃香的银行存款2950000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审判长 周 勇
审判员 付 锋
审判员 周石保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书记员 徐 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