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昊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海昊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8)浙0902执463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浙江海昊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山潭西街30号。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舟山安舟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舟山市定海区林城街道新城时代花园28幢。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申请执行人浙江海昊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舟山安舟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于2018年2月26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98173元。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协商以物抵债,经裁定后被执行人履行完毕。 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