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霍普斯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霍普斯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皖1702执1191号

安徽辉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人南京***科技有限公司与安徽辉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45058元,现被执行人安徽辉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已主动履行完毕,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