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鲁0112执2942号
申请执行人:博兴县尚诺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大程村北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25MA3MLRK40J。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
被执行人:山***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济南高新区舜风路101号***化创意基地9号楼1**5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0926740286。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博兴县尚诺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博兴县尚诺建材有限公司书面向本院提交申请,现撤回对被执行人***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3)鲁0112执294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
审判员 张 迎
审判员 张 政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