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恒悦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博兴县尚诺建材有限公司、山某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票据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鲁0112执2942号 申请执行人:博兴县尚诺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大程村北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25MA3MLRK40J。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 被执行人:山***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济南高新区舜风路101号***化创意基地9号楼1**5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0926740286。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博兴县尚诺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博兴县尚诺建材有限公司书面向本院提交申请,现撤回对被执行人***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3)鲁0112执294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 审判员  张 迎 审判员  张 政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