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铁路运输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鄂7101执保8号
武汉利德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百普宏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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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武汉利德测控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乌鲁木齐百普宏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武汉利德测控技术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乌鲁木齐百普宏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4593232.25元或查封、扣押其他同等价值财产,并已提供担保。
我院于2021年4月7日作出(2021)鄂7101民初87号民事裁定书,并于2021年4月9日立案执行。本院通过网络查控,保全了**名下七笔银行账户,实际保全金额为20894.46元;轮候保全乌鲁木齐百普宏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一个银行账户,实际保全金额为0元。另保全了**名下一处商品房。本案已保全完毕,依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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