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黔2631执159号
黎平县同福建筑物资租赁部、贵州通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黎平县同福建筑物资租赁部与贵州通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80702.94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85599.94元,其中,租金280702.94元,迟延履行金786元,执行费4111元。本院已于2022年2月10日将该款转付给黎平县同福建筑物资租赁部。至此,黎平县同福建筑物资租赁部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黔2631诉前调确5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