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乾德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晋城市久远混泥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河南乾德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晋0502执217号
晋城市久远混泥土有限公司、河南乾德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晋城市久远混泥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河南乾德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晋0502民初3618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晋城市久远混泥土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标的25330.8元,执行费280元,被执行人河南乾德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已全部履行完毕。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晋0502执226号案件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