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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被罚款318636.24元,处罚有效期:2099/12/31,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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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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