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1973执15320号
申请执行人东莞汇力人防防护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东莞市凯联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亿源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2022)粤1973民初683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予以受理。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东莞市凯联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已支付工程款,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11月25日向本院提交结案申请书。
本院认为,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本院执行费已缴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现作如下告知:
(2022)粤1973执15320号案已执行完毕,本院予以结案。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