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东阳市博高建设有限公司

东阳合美建筑陶瓷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博高建设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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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被执行人浙江省东阳市博高建设有限公司、叶永贵:
申请执行人东阳合美建筑陶瓷有限公司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浙0783民初12354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人东阳合美建筑陶瓷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省东阳市博高建设有限公司、叶永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浙0783执3368号,经本院执行,该案已于2022年8月9日执行完毕,本院予以结案。
特此告知!
二〇二二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