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晟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晟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北京瑞德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辽1202执1853号

申请执行人:辽宁晟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铁岭市银州区工人街华田开发物业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云涛。

被执行人:北京瑞德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针聚源西路**院**。

法定代表人:任嵩。

本院在执行辽宁晟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北京瑞德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申请执行人辽宁晟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要求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铁岭市银州区法院(2019)辽1202民初3256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