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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杭州富阳华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本院认为:上诉人起诉主张确认讼争银行承兑汇票归其所有,并要求被上诉人返还票据,上诉人的诉求中含有票据权利,依法应按票据权利纠纷确定管辖。因票据权利纠纷提起的诉讼,应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所涉票据支付地为进贤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属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管辖范围,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上诉人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七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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