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长春智能光谷产业园项目工程在进行室外管网土方开挖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00万元人民币;项目经理,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未立即处理,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和《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项目负责人赵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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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经理:
赵国华 时间:
2024-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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