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长春智能光谷产业园项目工程在进行室外管网土方开挖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00万元人民币;副经理,履职不到位,未如实记录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和《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项目负责人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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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经理:
宋滨 时间:
2024-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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