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陕0116执恢964号
西安钝甲建材租赁有限公司、陕西江东建设有限公司:
我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西安钝甲建材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江东建设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据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陕0116民初22074号民事调解书,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责令被执行人支付363143元、执行费5347元,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已向申请执行人给付了363143元,本案执行费5347元由被执行人缴纳。故(2022)陕0116民初22074号民事调解书的内容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4)陕0116执964号案件执行完毕,于2024年5月30日结案。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