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4)皖1622执4308号
申请执行人:安徽中久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住蒙城县润尔凯旋府1#2#楼110铺210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622395286946B。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河南论道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住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官渡镇仓寨汽车站许村牌坊对面西200米路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22MA9KRFWX3K。
法定代表人:***。本院在执行安徽中久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河南论道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和解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第二百六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4)皖1622执430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