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志茂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中桓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执行其他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天全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川1825执536号
天全县某有限责任公司、某有限公司:
天全县某有限责任公司与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66162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部分案卷(剩余案款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执行费19016元、诉讼费18671元,本院已收取。至此,天全县某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3)川1825民初5633号判决书书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之规定,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