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0684执3248号
申请执行人南京国电南自电网自动化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海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国电南自电网自动化有限公司与海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15292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执行中,申请执行人南京国电南自电网自动化有限公司确认:在收到海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款人民币122336元后双方的本执行纠纷全部了结再无其他争议。现本院已已将人民币122336元转至申请执行人账户。至此,南京国电南自电网自动化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苏0684民初3464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