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协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冶金新立钛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禄丰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云2331执恢137号
申请执行人协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云南冶金新立钛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作出的(2018)云2331民初1100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以(2018)云2331执1232号立案执行,执行标的金额为447980元。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现被执行人已将执行款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现予结案。
禄丰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