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英山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鄂1124执635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1年8月30日出生,汉族,湖北省英山县人,住英山县。
被执行人:湖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英山县温泉镇南门大桥9号路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1240731983961。
本院在执行***与湖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现被执行人湖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鄂1124执63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王甲寅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一日
书记员 邱兴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