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胜泽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胜泽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某某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鲁1626执2083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胜泽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邹平市黛溪街道办事处马庄村国家电网东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26MA3P9N162D。 法定代表人:***,系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男,1963年11月6日生,汉族,居民,住山东省邹平市。 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2019)鲁1626民初447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5条、第38条、第39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立即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及其家属银行存款75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张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