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 保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冀0826执保315号
关于**、丰宁满族自治县真诚物资经销处2021年5月8日向本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高媛、四川中科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根据申请人要求如下:
对被申请人高媛、四川中科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账户存款150000.00元予以保全。
经查将可保全内容提供如下:
对被申请人四川中科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的22×××94账户予以保全完毕。
对被申请人高媛在中国工商银行的23×××47账户予以保全完毕。
依据当事人申请,我院已向银行申请冻结150000.00元,实际冻结可用金额150271.65元。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