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江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某某,安徽皖江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人民法院

保 全 财 产 通 知 书

(2021)皖1622执保75号

蚌埠市淮上区刘根志钢管租赁部、安徽皖江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根据蚌埠市淮上区刘根志钢管租赁部的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于2021年1月29日冻结安徽皖江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详见回执单。

蚌埠市淮上区刘根志钢管租赁部申请续行保全,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