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豫0122执3343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男,1978年11月14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原阳县。
被执行人:河南拓宇电力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郑东新区。
被执行人:***,男,1964年8月5日出生,汉族,住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河南拓宇电力有限公司侵权纠纷一案中,因河南拓宇电力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9)豫01民终1317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二〇一九年九月六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