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

特殊程序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元谋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云2328执保114号 申请保全人:***。 被保全人:***、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广通车务段。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广通车务段财产保全即(2025)云2328执保114号[执行依据为(2025)云2328财保68号民事裁定书]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根据裁定书确定的事项:本院已对被申请人***、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广通车务段名下微信账户、支付宝账户、银行账户予以冻结,冻结限额为100000元,实际控制金额30399.00元,冻结期限为1年。即本案依法保全完毕,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毕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