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粤0309执保2657号
申请人深圳市壹玖捌零油松产业园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东环一路城市便捷酒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KQ4L5D。
法定代表人**和。
申请人(担保人)***,女,出生日期1951年6月3日生,汉族,身份证住址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人民路**,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深圳市深华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深圳市世纪工艺品文化市场**D5-001A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66301893Y。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深圳市华可可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住所地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街道布龙路南侧127陈设艺术品产业园****用代码91440300561528710Q。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深圳市群晟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福强路深圳文化创意园F馆603码91440300063898145T。
法定代表人***。
上列申请人诉被申请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粤0306民初5024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申请人(担保人)***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民治街道五和南路西侧龙岸花园6栋10E的(不动产证号:5000509607)房产的查封。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执行员***
二〇二〇年九月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