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中澳防水堵漏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中澳防水堵漏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某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辽0113执恢139号 申请执行人:沈阳中澳防水堵漏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沈阳市于洪区赤山路。 被执行人:***,男性,1967年12月18日生,汉族,住沈阳市苏家屯区。 本院在执行沈阳中澳防水堵漏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代理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