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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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磐安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浙0727执266号
***、福建中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福建中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仲裁执行一案,浙磐安劳动人仲案[2023]6号国内仲裁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3年4月17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全部法律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3)浙0727执266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