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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楚通生态园艺工程有限公司、春泉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房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1)鄂0325执185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北楚通生态园艺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春泉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2021年2月4日,申请执行人以双方私下履行完毕为由向本院书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1)鄂0325执18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柯尊玖 审判员 罗和武 审判员 李 飞
书记员 谢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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