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铁路运输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吉7102执36号
北京邢钢焊网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中铁九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01,87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001,870.00元,其中,本金1,001,870.00元,利息0元,迟延履行金0元。中铁九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7月8日将该款付给北京邢钢焊网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至此,北京邢钢焊网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吉7102民初262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