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2)粤2072民初10451号
原告:广东中捷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中山市东升镇连园和街8号底层。
法定代表人:林培添,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罗金良,广东品政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懿芳,广东品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山市小榄镇***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住所地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益民路1号之一。
主要负责人:吴伟坚。
委托诉讼代理人:何健章,男,经联社成员。
原告广东中捷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捷公司)与被告中山市小榄镇***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益隆经联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6月2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同年8月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中捷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郭懿芳及被告益隆经联社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何健章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中捷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益隆经联社向中捷公司支付工程款609970.41元及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金(以609970.41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21年4月25日起计至2021年6月5日止;以609970.41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两倍,从2021年6月6日起计至清偿之日止)。事实和理由:2020年4月24日,中捷公司中标了益隆经联社的中山市东升镇***益隆涌新建泵站工程,双方签订了《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17年版),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834199元。工程于2020年5月12日开工,于2021年3月9日竣工验收。2021年4月8日,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了该工程的《结算审核》,工程审定结算造价为人民币1846220.53元,双方均对结算造价无异议,并在《结算审核》中盖章确认。截至2020年11月30日,中捷公司共收到益隆经联社支付的工程款1236250.12元,益隆经联社尚欠中捷公司工程款609970.41元未付,且经多次催促未果。
益隆经联社辩称,工程总金额应以益隆经联社提交的最新的结算复核报告中的1818351.78元为准,益隆经联社已付1236250.12元,尚欠工程款582101.67元未付。因涉案工程是政府补助工程,工程款需要经审核后拨款,希望中捷公司能免除利息,因无法支付工程款的责任不在益隆经联社,请求予以调整。
根据当事人陈述及提交证据,本院经审理查明认定事实如下:
2020年4月24日,中捷公司中标益隆经联社的中山市东升镇***益隆涌新建泵站工程(以下简称涉案工程),发包人益隆经联社与承办人中捷公司签订了《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17年版)》。合同约定:工期总日历天数为100个日历天;合同总价为1834199元;通用条款14.2(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完成对承办人的竣工付款,发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56天,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通用条款15.4.1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通用条款16.1.1(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为发包人违约;专用条款12.4.1付款周期……到工程竣工验收后,并且办理结算审核,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给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向镇政府(或有关部门)请款,按照镇村出资比例,自提交完整资料后一年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5%,其余5%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于保修期满(一年),由建设单位向镇政府(或有关部门)请款,按照镇村出资比例一次性无息付清。合同还约定其他事项。
合同签订后,中捷公司依约进场施工。2021年3月9日,益隆经联社与中捷公司会同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运行管理单位对涉案工程进行完工验收,验收结论为工程内容已全部完成、工程资料齐全且符合档案资料归档要求、工程验收质量为合格,各方同意工程通过完工验收。
2021年4月8日,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涉案工程的结算审核(含结算定案书),审定结算造价为1846220.53元,益隆经联社及中捷公司分别在结算定案书建设单位意见及施工单位意见处加盖公章,同意该结算造价。益隆经联社已付工程款1236250.12元。
2021年7月16日,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涉案工程结算造价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报告(含建设工程结算复核确定书),建设工程结算复核确认书载明复核结算造价为1818351.79元,中捷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在复核确定书施工单位意见处加注“同意按1818351.79元结算”的意见并加盖公章,益隆经联社于2021年11月15日在复核确定书建设单位意见处加注“同意”的意见并加盖公章,中山市财政局小榄分局于2022年6月9日在复核确定书主办单位意见处加注“同意,已核”的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益隆经联社经未再付款。
庭审中,中捷公司与益隆经联社均确认涉案工程已经投入使用且保修期已经届满。
本院认为,中捷公司与益隆经联社签订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17年版)》,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予恪守。合同签订后,中捷公司已依约完成施工并将验收合格的工程交付益隆经联社接管使用,中捷公司已完成其合同义务,益隆经联社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关于结算造价,双方虽于2021年4月8日确认结算造价为1846220.53元,但双方后于2021年11月在复核确定书盖章确认同意结算造价为1818351.79元,故涉案工程的最终结算造价应以1818351.79元为准。因双方确认益隆经联社已付工程款1236250.12元,故益隆经联社尚欠工程款应为582101.67元。中捷公司诉求益隆经联社向其支付尚欠工程款,理据充分,本院予以支持,但尚欠工程款应以582101.67元为准。
关于违约金的起算及支付问题。合同约定“到工程竣工验收后,并且办理结算审核,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给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向镇政府(或有关部门)请款,按照镇村出资比例,自提交完整资料后一年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5%,其余5%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于保修期满(一年),由建设单位向镇政府(或有关部门)请款,按照镇村出资比例一次性无息付清”,即支付结算造价的95%的时间节点为中捷公司向益隆经联社提交完整资料,支付质保金的时间节点为质保期满。中捷公司与益隆经联社于2021年4月8日进行首次工程结算,即中捷公司应已于该日期向益隆经联社提交了完整资料,故益隆经联社应于2022年4月7日前支付至95%的结算款。即便双方于2021年11月对涉案工程结算价进行了复核而使结算价变更,也不影响益隆经联社收取中捷公司完整资料的时间点,因益隆经联社已付部分工程款,故益隆经联社仍应于2022年4月7日前至支付结算价的95%的余款即491184.08元(1818351.79元×95%-1236250.12元)。另涉案工程已于2021年3月9日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已于2022年3月8日届满,故质保金即90917.59元(1818351.79元×5%)亦应于2022年3月8日支付。
益隆经联社虽辩称无法支付工程款的责任不在于其,请求予以调整违约金,但其如何请款为其内部流程,益隆经联社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逾期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故本院对其抗辩不予采信。根据合同约定,益隆经联社逾期付款应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计算违约金,逾期超过56天的则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两倍计算违约金,故违约金计算应如下为:以491184.08元为基数自2022年4月8日起至2022年6月2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以491184.08元为基数自2022年6月3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两倍计算;以90917.59元为基数自2022年3月9日起至2022年5月3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以90917.59元为基数自2022年5月4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两倍计算。中捷公司诉求超出部分,本院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七十九条、第七百九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中山市小榄镇***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广东中捷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582101.67元及违约金(以491184.08元为基数自2022年4月8日起至2022年6月2日止,以90917.59元为基数自2022年3月9日起至2022年5月3日止,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以491184.08元为基数自2022年6月3日起至清偿之日止,以90917.59元为基数自2022年5月4日起至清偿之日止,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两倍计算);
二、驳回原告广东中捷建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410元,减半收取5205元,诉讼保全申请费3825元,合计9030元(已由原告广东中捷建设有限公司预交),由原告广东中捷建设有限公司负担903元,由被告中山市小榄镇***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负担8127元,并直接向原告广东中捷建设有限公司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黄俊慧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五日
书记员 张淑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