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湘域玖玖建设有限公司、湖南中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湘0121民初12907号之二 原告:湖南湘域玖玖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湘潭县易俗河镇朝阳路45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湖南科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湖南中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市望城区乌山街道高乌大道中段8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1988年10月6日出生,系公司员工。 被告:长沙环球世纪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县黄兴镇光达社区国展路101号7层。 法定代表人:***。 被告: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125号。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憬,男,1990年3月18日出生,系公司员工。 原告湖南湘域玖玖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长沙环球世纪发展有限公司、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中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8月23日立案受理。2022年11月11日,原告湖南湘域玖玖建设有限公司以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为由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湖南湘域玖玖建设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湖南湘域玖玖建设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受理费32078元,减半收取16039元,由原告湖南湘域玖玖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