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湘域玖玖建设有限公司、长沙环球世纪发展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湘0121执保1634号
申请人:湖南湘域玖玖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湘潭县易俗河镇朝阳路4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321MA4M1TNK9R。
法定代表人:石峰。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留榜,湖南科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担保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88号天健芙蓉盛世花园二期B栋20、21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7170512519。
负责人:李云焕,总经理。
被申请人:长沙环球世纪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县黄兴镇光达社区国展路101号7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21MA4Q041727。
法定代表人:王迎佳。
被申请人: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鲁岗路12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07006711044。
被申请人:湖南中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市望城区乌山街道高乌大道中段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682842327N。
申请人湖南湘域玖玖建设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长沙环球世纪发展有限公司、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中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159724.24元或相应的财产。担保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提供保单保函(保单号:603020504602022000××××)为申请人湖南湘域玖玖建设有限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湖南湘域玖玖建设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2022)湘0121财保641号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长沙环球世纪发展有限公司、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中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159724.24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湖南湘域玖玖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审判员  张果久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周 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