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丰(上海)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苏0481民初2692号
原告:***,男,1961年6月28日生,汉族,溧阳市人,住溧阳市。
被告:**,男,1982年9月13日生,汉族,溧阳市人,住溧阳市。
被告:***,男,1963年5月17日生,汉族,溧阳市人,住溧阳市。
被告:岁丰(上海)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松江区茸光路288号1号楼3B层3B0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695848461Q。
法定代表人:单娟。
原告***诉被告**、***、岁丰(上海)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22年4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审判员  潘婷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陆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