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军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杨某;山东军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张某;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孙吴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6)黑1124执111号 本院执行的张某与杨某、山东某有限公司、王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2025)黑1124民初88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山东某有限公司已履行标的金额27905元,执行费318元已缴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 zdqz 二〇二六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