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常山县永乐家电有限公司

某某、浙江省常山县永乐家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0822执370号 申请执行人:***,女,1989年10月26日生,汉族,住浙江省常山县。 被执行人:浙江省常山县永乐家电有限公司,住浙江省常山县天马街道人民路****。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与浙江省常山县永乐家电有限公司(2021)浙0822执370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浙江省常山县永乐家电有限公已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