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泰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华泰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鼎诚卓飞劳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天全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川1825执647号 江苏某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某劳务有限公司: 江苏某集团有限公司与四川某劳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59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江苏某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费603.34元、保全费515元、诉讼费474元本院已收取。至此,江苏某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5)川182民初433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之规定,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