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泰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鼎诚卓飞劳务有限公司;江苏华泰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其他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天全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川1825执205号 四川某公司、江苏某公司: 四川某公司与江苏华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66404.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707336.26元(其中本金666404.5元,利息40931.76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四川某公司。执行费9194.05元、诉讼费10000元、保全费3000元本院已收取。至此,四川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3)川1825民初6057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之规定,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