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东拓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承德力威工贸有限公司、滦平东拓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冀0802财保25号
申请人:承德力威工贸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石洞子沟新泰家园小区23#楼304商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802780849960T。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被申请人:滦平东拓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大屯镇小城子村3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8246827718724。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申请人承德力威工贸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滦平东拓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诉前财产保全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19年1月21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向本院提供了担保。
经审查,本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依法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100万元或者对等额财产予以查封。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