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增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某某与上海增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沪0107民初7088号
原告:***,女,1969年4月24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高栋,男,系原告儿子。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晓龙,上海市光明(太仓)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增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崇明区庙镇合作公路2597号2幢121室(上海庙镇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卢增平,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汪思伟,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亦磬,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与被告上海增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4月14日立案。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上海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于2022年4月1日起采取各项封控措施。
本院经审查认为,疫情以及疫情防控措施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本案因采取疫情管控措施致使诉讼活动不能正常进行,应当中止诉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诉讼。
审 判 员  刘 晶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法官助理  李飞翔
书 记 员  李飞翔
附:相关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