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682执1282号
江苏思源赫兹互感器有限公司、湖南汉龙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湖南汉龙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江苏思源赫兹互感器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汉龙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湖南汉龙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货款33550元,违约金12000元,执行费583元(未预交)。本院于2022年3月4日立案受理后,执行中,申请执行人江苏思源赫兹互感器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书面材料表示表示被执行人已自行将本金33550元及违约金12000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并申请本案执行完毕结案。被执行人向本院缴纳了执行费583元。至此,江苏思源赫兹互感器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如皋市人民法院(2021)苏0682民初10523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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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