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通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因公园路市政道路项目工程施工场地涉嫌未采取洒水抑尘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被责令限期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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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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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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