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6)苏0902执1027-2号
申请执行人***,男。
被执行人***,男。
被执行人江苏世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江苏世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2016)苏0902执1027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待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即可申请回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向本院提出异议。
审判长单丽华
代理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力
二〇一六年十月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