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金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桐庐金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奥丰体育设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122执1727号

申请执行人桐庐金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武汉奥丰体育设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08月11日立案执行。经执行,该案现已执行完毕,本院将终结被执行人财产报告程序,解除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高消费限制、财产查封等在内的所有限制措施及强制措施,同时本院将对(2020)浙0122执1727号案件以执行完毕方式予以报结,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